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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创始人20天被判入狱近500万元

imtoken注册 2023-09-16 05:07:50

8月6日,福建省三明市梅烈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虚拟货币传销案的判决书。英健在判决书中看到,VAC虚拟货币在线交易平台创始人之一吴某文因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。

经庭审发现,2018年3月,吴某文与杨某侃、廖某海(均已被判刑)等人在福州市古田路福盛中心办公室。交易方式和盈利规则要求参与者购买VAC虚拟货币获得网站注册为币币交易平台会员。

杨某侃负责策划和宣传(联系制作宣传片和PPT幻灯片),为VAC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制作贡献力量;廖某海主要负责传销人员的培养;吴某文、廖某海开拓市场,培养传销人才。

为推广VAC虚拟货币,杨某侃等人谎称该平台是南非引进,为南非政府设立,后期可兑换钻石,并将VAC虚拟货币设置为静态收益,即平台每天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VAC虚拟货币和动态收益。收益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,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,引诱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骗取财物。

想要获得VAC虚拟货币动态收益的参与者,需要在首页点击“我的”进入另一个链接进行注册,绑定银行卡,通过分层开发加入会员,获得VAC虚拟货币作为按一定比例返利。.

参与者下线越多,获得返利的 VAC 虚拟货币就越多。另外,后台每天发送一定比例的VAC虚拟币,他们的VAC虚拟币涨得越多。

参与者可以相互买卖VAC虚拟货币,后台从中获得手续费。为了吸引参与者继续玩,在后台设置了几个“头部账户”来买卖VAC币。

为了获得高额返利,吴某文开发了陈某、徐某娇等线下人员,直接或间接帮助收取传销资金,甚至明知杨某侃在进行VAC虚拟货币传销活动,还注册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被借给杨某看,作为VAC虚拟货币传销资金的收转。

短短2天时间,杨某侃、廖某海、迟某全、吴某文等人就筹集了高达493.437万元的传销资金。

梅烈区人民法院认为,吴某明知悉杨某侃、廖某海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取高额返利,积极发展线下,为收集传销资金提供协助。执行起关键作用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检方被判罪名成立。根据相关法律,吴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英建提醒广大市民,代币发行融资所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定补偿、强制等货币属性,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不能并且不应用作货币。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。

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,存在诸多违法风险。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,以炒币升值和发展线下利润为诱饵,吸引公众投资资金,引诱投资者培养人才加入,不断扩大资金池,具有非法集资的特点、传销、诈骗等违法行为。. 【本文来自英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】